商会会员守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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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家乡,热爱商会。

二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令、政府的规章,严格遵守商会《章程》。

三、不损害商会的利益,自觉维护商会的形象。

四、自觉履行会员义务,按时交纳会费。五、 自觉守信参加商会会议及活动,不迟到早退,有事缺席提前请假, 积极完成商会交办的事项。

六、热情对待商会事务, 积极为商会的发展献计献策,为商会及家乡公益活动作贡献。

七、会员之间相互尊重、相互关爱、相互团结,不得直接或间接损害他人声誉。

八、善意看待商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,不发表不利于商会团结的言论;

九、倡导规范、严谨、务实的会风,摒弃虚伪奉承浮夸的习气。

十、勤俭办会,自愿分担商会一般性活动费用。

十一、诚实守信,文明经商。

十二、遵纪守法、照章纳税。